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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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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2-1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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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外来务工人员:

又到了每年申报居住登记的高峰期,在即将到来的2024年,您的子女如需在石家庄市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近年来国家、省、市招生文件精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入学时,须持有监护人双方及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申领取得的居住证。  

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流动人口在我市申领居住证,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凭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三个条件之一的相关材料方可申领。对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具备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居住地市区、县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半年;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

在此,我们温馨提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根据《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我市已开通“互联网+居住登记”业务,确保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足不出户,**时间即可申报居住登记。如果随迁子女2024年选择在石家庄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您务必于今年1130日通过“冀时办”APP,在网上自主申报居住登记,或者有效身份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以便您能够在2024531日前申领取得居住证,确保子女顺利就学。

最后特别提醒,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业务不收费,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务必通过上述正规渠道进行办理,避免上当受骗,影响入学和办理其他业务。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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