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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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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2-14 11:57

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立德树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和省“双减”工作部署,强化科学教育助推“双减”的资源供给和服务能力,调动社会力量,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学校主阵地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衔接,提高学生科学素质,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3至5年努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地,科学教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改进学校教学和服务

1.提升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开齐开足开好科学类课程。开展实验和探究实践活动,加强学科间相互关联,落实跨学科主题学习原则上不低于10%的教学要求,带动课程综合化实施。加强实验教学,落实科学及相关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推动实验教学资源与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相匹配。优化教学方式,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倡导探究、实践等多样化的学习方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挥市县两级教研部门和教育指导委员会作用,组织遴选实验教学精品课程,培育、推广先进教学方法和模式。优化科学学科作业设计,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2.优化师资供给与配置。全面优化中小学科学教师配置,加强中小学实验员、市县两级教研部门科学教研员配备,积极鼓励理工类硕士毕业生报考科学教师岗位学校要足额设置科学教师(辅导员)岗位,逐步推动实现每所小学至少1名具有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科学教育本科专业《科学技术史》课程。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在“国培计划”示范项目中设置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项目,在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等项目中提高科学类课程教师培养比例,加强教师科学素养培训。探索选拔和培养一批高水平、复合型的高中阶段理科专业教师探索开展科学教育专业水平认证工作并建立科学类课程教师多元评价机制。建设全中小学校科普教育专家库,遴选一批高新技术、人工智能、载人航天、医疗健康等领域的科技创新专家学者,供学校选聘为科技辅导员。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根据学校需要统筹配置区域内师资力量,为学校选聘提供支持和便利。

3.丰富校内课后服务项目。鼓励各县(市、区)征集遴选一批特色鲜明的科普课程,纳入学校课后服务内容。鼓励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每年组织院士、长江学者、“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面向中小学生开展1到2次专题讲座或科学探究活动。鼓励学校开展科普主题阅读活动。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活动室、科普宣传橱窗,结合教育教学计划,通过科技节、科技周、科普讲座等方式,统安排好科学教育的时间、场地、人员。

(二)用好社会大课堂

4.丰富科普资源供给。有条件的内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主体牵头的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专项工程,原则上应面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分时段实行有序预约参观。各类科普场馆应根据当地中小学课后服务时段调整开放时间,为中小学实践活动提供绿色通道。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开发研究性学习课程。流动科技馆每年面向脱贫地区和偏远山区巡展的累计时长应不少于2个月。鼓励有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场馆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小小志愿者”“科普小达人”等公益活动。

5.有序组织科学实践。定期遴选导向鲜明、公益免费的科普教育基地,纳入各级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目录。每年组织对全“科普地图”进行更新和发布,及时公布科普场所的服务内容、设施条件、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为学校开展校外科普实践活动提供便利。中小学校每年应组织学生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开展探究式、场景式、体验式科普实践活动次数不少于1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科技交流,吸收借鉴国际中小学科学教育的先进经验展示我青少年科学教育优秀成果。

)统筹做好改革衔接

6.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各县(市、区)要合理规划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总体规模,引导机构合法经营、规范发展,有效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要将科技类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将科技类校外培训课程引入学校,参与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学校不得加价获取利益。

7.严格竞赛活动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要加强正向宣传引导,指导中小学生理性选择参加“白名单”竞赛,发现有潜质的学生,引导其积极投身科学研究。指导各竞赛组织方在竞赛活动中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参赛学生家国情怀;突出集体主义教育,为参赛学生未来从事有组织科研打牢思想基础。

8.探索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要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有效模式,建立健全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高校科学营”和各类白名单竞赛项目,搭建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交流平台,细化支持措施,提高培养效率,探索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科技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试点推动建设一批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学校和校外科学教育实践基地,鼓励中小学生勤于探索、勇于实践。

三、强化保障

(一)健全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健全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科学教育工作机制。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重大事项,制定工作计划,督促工作落实;要安排1名领导分管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在教研部门安排相关学科教研员专门负责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和指导工作;要确定一个科(股)室并安排专人负责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行政管理和活动组织指导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有1名校领导或聘任专家学者担任科学副校长,原则上至少设立1名科技辅导员、至少结对1所具有一定科普功能的机构(馆所、基地、园区、企业等)。

(二)加强经费保障。县(市、区)要足额落实、及时拨付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等工作统筹。学校为科学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完善制度保障。对在科学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鼓励相关单位把科学教育工作成效作为职工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教育工作投入资金。

(四)强化宣传保障。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要将科学教育纳入“双减”宣传工作矩阵重点任务。主流媒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适时开设科普专栏,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短视频、融媒体等宣传形式,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普典型和重大科普活动及时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果,提高人民群众感知度、认可度,营造良好的科学教育氛围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1.教育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科学课程设置、教师培养培训,以及将科学教育有机融入各学科教学安排。丰富校内课后服务内容,组织开展校内科普活动,鼓励学生参与校外科普实践。有条件的高校、教科院、科研院所要建立科学教育研究中心,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并积极面向中小学生预约开放图书馆、实验室、科普基地、陈列室等场所或设施,协同组织科学夏(冬)令营活动;职业学校要将科学教育融入课程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

2.宣传部门。负责推动各类媒体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普典型和重大科普活动。

3.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公益科普教育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和谋划工作。

4.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公益科普教育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5.科技部门。负责优化青少年科普资源配置,强化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活动等。指导科普示范基地发挥自身优势,为提高中小学生科学素质作出表率。

6.工信部门。鼓励支持相关工业企业展厅、研发中心、生产设施设备对学生免费(公益)开放

7.财政部门。配合科技、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科学教育相关经费统筹工作。

    8.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教育科研设置和农业试验示基地对学生免费(公益)开放。

9.文广旅部门。负责推进各级文博场馆、文化馆、图书馆、景区等场所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

10.科学技术协会。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统筹各类科普资源、校外科技科普专家人才推荐,鼓励、支持科普教育基地课程开发、建设与推广,完善科学教育效果评价。开展示范性、导向性科普教育和科技竞赛活动,推进馆校合作,构建科学教育共同体。联合市教育局协同推进综合性科普资源平台建设,为全中小学校和广大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科学教育资源和形式多样的科普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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